艺术与设计学院服装专业立裁实训室管理条例
日期:2022-05-11 发布人: 浏览量:
立体裁剪实训室是服装专业学生进行教学、科研、实习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我系对实训室的管理, 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在实训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吃零食、抽烟等;
二、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和纸屑;
三、未经许可,学生不得将立体人模等教学工具搬出实训室;
四、实训课借用人模或工具等必须登记,且应在实训结束前归还;
五、任何人外借实训室用具时,均需向管理人员办理登记手续;
六、要爱护公物,课堂用板 (包括硬纸样和示教板)用毕后应放回原位;
七、实训完毕,授课教师或生活委员安排学生值日,确保实训室清洁;
八、离开时,确保关好风扇及电灯,门窗反锁。
九、凡故意损坏教学用具者,一律照价赔偿;十、对不遵守本制度且态度恶劣者,实训室管理人员可向学校主管部门书面反映,由学校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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