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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学院机械加工中心设备、实训和生产场所管理规则
日期:2021-12-06  发布人:  浏览量:

  学院实训设备,实训和生产场所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学院协同创新中心执行统筹、管理、监督、指导等相关职能。

  一、各实训场地所有设备要指定责任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由思想作风好,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实训指导教师担任。

  二、所有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帐,大型及贵重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档案应包括:设备的出厂资料,从购置到报废整个寿命过程中的管理、使用、维护、校验等记录。

  三、每台大型设备都必须逐台制定操作规程,专管人员必须作好日常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检验检修,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操作规程和使用注意事项等规章制度要放在设备上或附近。对新投产的设备,要在设备投入使用前15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四、设备及工具一般不借出使用,必须借出时要经协同创新中心批准,并要严格履行手续,进行登记。归还后要进行设备检测。

  五、设备使用人员必须事先经过培训和考核,证明确已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能。相关指导教师以外的其他教师不经培训不准单独使用设备,贵重设备必须在专管人员协助下使用。

  六、发生设备损坏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隐瞒不报造成损失者,给予处分。对管理不善、保养不良、使用不当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分

  七、对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者,经相关部门鉴定后,追究其责任。

  八、用电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靠的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九、实训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达到6S标准。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十、雇请外单位人员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领导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十一、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生产设备必须完成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

  十二、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设备润滑图表的内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规定加、换油时间;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十三、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日志中详细记录。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实训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十四、要正确划分设备类型,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十五、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十六、设备使用中,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等。

  十七、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要由专业主管领导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放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巡检人员人手一册。

  十八、各班组要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设备专业人员要向操作人员进行规程内容的讲解和学习辅导。

  十九、设备操作人员须经组织的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十、外来人员不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实训车间,进入实训车间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

  二十一、到实训场地进行临时性的教学、科研、生产等活动,须经系部主管负责人同意,并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安排后方可进行。

  二十二、一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动用设备及工具,校外人员到实训车间实训、实习、须经总负责人批准并办理手续。

  二十三、实训学员及在班的指导教师一律按要求着装和戴好标签。

  二十四、实训室内不得存放与实训无关的物品,更不允许存放个人物品。

  二十五、要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认真负责,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十六、车间内严禁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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