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学校召开了职称改革工作研讨会,由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纪委、党办、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图书馆等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主办的《民办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研讨会议》精神,并对我校职称评审改革的有关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据悉,教育厅等五部门出台《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将高校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后,各高校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职称评审相关文件。今年将与往年有较大的不同。
一是职称评审范围。高校“四个系列”(教学、科研、图书、实验)的职称评审工作将下放到高校,由学校自主评审;其它系列的职称申报参照往年经验,经学校批准的情况下,可对外申报。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将主要集中在我校专业技术人员中进行,非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是评聘结合。科学定编设岗,按岗申报,择优聘任。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各部门岗位数,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职称评审、按岗聘用;申报人必须在本部门有岗位的前提下,对岗申报;如本部门没有相应的岗位数,则不得申报参评;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将对符合相应的职称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进行择优聘任。
三是时间节点。职称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将在11月中旬完成初稿的制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由学校通过后,在11月底向上级报备;
四是严守标准。省教育厅明确要求,评审权下放到高校后,职称评审的资格条件标准不得放宽。高校在制定职称评审条件时,要充分考虑学校教学和科研发展、专业建设等方面,发挥职称评审工作“指挥棒”的导向作用,促进学校的发展。
五是把握核心。从学校发展定位出发,以有利于专业建设发展、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目标进行职称评审各项工作。
(信息来源: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上一篇: 教师职称评审参照法律文件及相关文件
- 下一篇: 关于李国谦同志通过惠州市电子工程师中级职称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