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叶剑英在国庆30周年讲话中初步表露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思想。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明确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大会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特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经历的特定阶段。它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党的十五大对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又做了进一步阐释。 "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师霞)